个体认识论图景(8):皮尔斯的第一性、第二性、第三性

OCTOBER 20, 2017

本文是[个体认识论图景(The wego)]系列之一,这一系列旨在从个体视角探讨[个体-知识]的关系。前几篇我提到[个体知识的三个重要维度:事实、意义、行动]。从第6篇开始,我们来谈谈[事实种种],看看[个体-事实-知识]的关系,探讨完事实之后,我们最后来回答[我需要知道些什么?]这个问题。

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被人称为美国最博学的科学家、哲学家、符号学家,他的生命历程处于1839年至1914年间。一百年后,皮尔斯博大精深的思想迄今依然为许多学者源源不断地提供智识灵感。对于大众而言,他广为人知的思想成果是符号三角。我将在后续讨论意义时介绍他的符号三角。今天继续沿着[个体-事实-知识]的脉络来看看皮尔斯如何看待事实。

皮尔斯的世界观:悬置真伪的现象学

皮尔斯将人分为三类:沉湎于感受的享乐者;崇尚力量的行动者;委身于理性的求知者。科学属于求知者的事业。皮尔斯将科学划分三大类型:发现科学、评论科学和实践科学。发现科学中分为数学、哲学和特殊科学。哲学又分为现象学、规范科学和形而上学。

这些划分有什么特点呢?三生万物。

皮尔斯的分类体系严格地按照[一分三,再分三]的原则,在每一个层次上,都区分为三个类别。鲜为人知的是,每个层次的三个类别,都有同样的内在逻辑关系,它们不是并列的三个类别。

这些源自他的现象学三范畴:第一性(firstness)、第二性(secondness)、第三性(thirdness)。皮尔斯受康德的启发,将范畴区分为基本范畴和特殊范畴,特殊范畴无穷无尽,于是他专注于研究基本范畴。经过多次迭代,他最终确定三大基本范畴,以此奠定独特的思想体系,继而发展出符号学、实用主义等思想。

皮尔斯的现象学与欧陆现象学哲学家说的现象学在许多方面都迥然相异。皮尔斯认为现象学就是对现象的描述,那么,他说的[现象]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所谓现象,乃指无论何时在任何意义上以任何方式呈现于任何人心智前之物之总体 (8.213)

皮尔斯悬置了对现象做任何虚实真假的判断,他认为这种真伪判断不是现象学的任务,取而代之,发现宇宙世界中林林种种现象背后的普遍范畴,这才是他的现象学要做的事情。

放弃了真伪判断,那么我们该如何直面现象?皮尔斯认为我们要做的是[描述,而非判断]。面对日常世界琳琅满目的种种琐碎事实,我们唯有[静观],直面它们的[本来面目]。事物的本来面目,并不是埋藏在现象的背后,躲在深层,它不需要我们去挖掘。所谓[本来面目],就是如其所是地呈现给我们的现象自身。

这些观点看起来非常独特与抽象,现在我们只需要了解他与其它人迥异的立场就好了。简而言之,皮尔士的立场是[抛弃判断,观察归纳],他认为对现象进行直接观察然后对这些观察进行归纳,可以得出普适的范畴。

那么,接下去,让我们看看他归纳出的三大普适范畴,具体说的是什么东西。

从路开始

皮尔斯的现象学范畴经过多年发展,存在多个版本,因此这些范畴也有多种名称。我手头有一本皮尔斯的文集,收录了几篇与现象学范畴有关的文章,体现了皮尔斯不同时期关于三大范畴的思考。

1867年,皮尔斯写了On a New List of Categories这篇文章。他先是提出五个范畴:Being(存在), Quality(质), Relation(关系), Representation(表征), Substance(实体),接着又把Being(存在)和Substance(实体)去掉,只保留三个范畴。

– Quale: refers to a ground
– Relate: refers to ground and correlate
– Representamen: refers to ground, correlate, and interpretant

1885年,皮尔斯写了One, Two, Three: Fundamental Categories of Thought and of Nature。在这篇文章中,他使用【路】作为案例,解释了三大范畴,然后他指出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人类的意识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恰好对应着三大范畴。

一条有一个分叉的路类似三事实,它将三个目的端综合在一起,由此,每个目的地和其他目的地有了关联关系。双事实则类似于一条没有任何分叉的路,它只联结两个目的端。

无分叉的路整合之后,无法带来超过两个以上的目的端。任何数量的目的端可以由路联结在一起,这些路只需要有三个方向的结就够了。如图示意的一个路的网络包括三个重要元素:

指向一个目的端的路
路与路之间的联结
分叉

皮尔斯指出,与此类似,事实的三大基本范畴是:

关于一个对象的事实(对象)
关于两个对象的事实(关系)
关于多个对象的事实(综合)

皮尔斯随后指出,内省心理学家们早就告诉我们心智的三种基本能力,愉悦和痛苦的感觉、意志和渴望、认知。“……似乎看起来意识可以细分为三种类别:第1类:感觉。这种意识包括时间的当下感受,质的感受,无需分析介入;第2类:中断。这种意识包括意识场被突然中断,抵抗的感觉,外部事实,或者类似事情;第3类:综合。这种意识将时间整合在一起,学习的感觉,思考等等。

皮尔斯将三大范畴与三种意识结合起来讨论,他说,“如果我们接受这些是意识的基本模式,那么,它们就为质(quality)、关系(relation)和综合(synthesis)或中介(mediation)的三种逻辑概念提供了心理学的解释。……质的概念,毫无疑问就是它自身,它在所处的关系中看来具有丰富的多样性。它产生于感觉。关系的概念,来自双意识或者行动和反应的感受。中介的概念,涌现于整体的意识或者学习的感受。”

那么,更具体来说,这三大范畴该如何理解?下面我依据邱忠善撰写的《论皮尔斯的现象学范畴》和颜青撰写的《胡塞尔现象学与皮尔斯现象学之比较》,分布说明一下。下述这部分的大部分文字来自邱忠善与颜青的文章。

第一性(firstness)

顾青写到,“第一性是皮尔斯现象学中最基本的范畴,它以‘质’和‘感觉的质’为主要因素,包括红、气味、‘巨大的痛苦’和高贵等(CP5.44)。它先于所有的综合和分化;它谈不上整体和部分,也不能用语言表达清楚,对它的所有描述都必将失败(CP1. 357)。尽管它是整个体系中的关键,但确又是范畴中‘最难抓住的’。要捕捉第一性必须依靠感觉,但并不是说离开了感官它就不存在,它是独立于意识之外的。第一性产生于两种基本程序:一种是它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只是以被动的态度接受它;另一种是通过‘割裂(prescission)’得到它,割裂是抽象的一种,没有它哪怕是不同范畴的区别都不可能(CP4. 235)。”

从邱忠善的文章中,我归纳了第一性的如下特征:

自身所是,毋须对照
第一性是当下直接呈现的纯粹特性,至单至纯,独一无双。它与其它事物或观察者没有任何对照关系,完全以“自身之所是”绽放自身。

按照惯常思维,我们总是通过比较对照,整理我们的经验。事物总是作为某种事物被我们所经验着,性质总是在感觉者的感觉中,总是依托于某物。皮尔斯强调第一性需要专注于事物自身,它是无比较、无关系、无识别、无变化、无反思、无时间的瞬间呈现。

原初可能,独立感觉
日常理解和近代认识论讨论感觉时,采用主客分立的方式,我们作为主体,我们试图去将事物作为对象来感觉处理,事物于是成为了客体。当我们说“感觉”,说的是我们的感觉,也就是主体的感觉。

第一性的例子包括感觉之性质,例如某种香味、某种颜色或声音。第一性的感觉不是通常我们说的感觉,而是“独立的感觉”。第一性既非依赖主体心智,又非依托客体实物。它是独立存在。如果要想切实地理解第一性,就需要把“感觉”从“感觉者(我们,主体)”这里抽离出来,把“性质”从“性质承载物(事物,客体)”那里抽离出来。

无法言说,非概念化
皮尔斯认为第一性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它是前概念、前语言的,只存在于纯粹的感觉中。当我们用惯常思维试图讨论不可言说之物时,往往陷入概念和语言的困扰中,变异、失真。

皮尔斯引用爱默生的诗句来描述这种窘境,“它的生命全在当下。而当被问及当下刹那之内容时,问题总是姗姗来迟。当下已逝,所残留者惟极遭形变者。”

第二性(secondness)

顾青写到,“第二性是三个范畴中‘最突出的’,是一种‘经验’,几乎完全来自于‘努力和对抗的双重意识’、自我和非自我间的反应冲击。因此,第二性的主要性质就是‘对抗’(CP5. 45),它在实在中最为显著(CP1. 325)。第二性具有两个特征:第一,它是因情况而变的偶然的真实;第二,它包含着无限制的必要条件,那就是没有规律和缘由的蛮力。”

从邱忠善的文章中,我归纳了第二性的如下特征:

相对所是,反应对立
第一性是自身所是,第二性则是相对所是。第二性说的是,某物之所是,乃是因为它与其它事物相对而存在。这种相对进而呈现为事物是非我,与我们形成相对,构成抵抗与对立,造成反应。

皮尔斯用他自己的独特方式重新诠释了传统哲学概念“物质(matter)”和“存在(existence)”。与自我相对之非我,属于外部世界。非我与自我形成对立,外部世界的事实强行直抵自我之前,通过对自我对反抗,让我们直接知觉到它们。外部事实中能如此抵抗我们意志的,只有物质。

非理呈现,纯粹事实
第二性是无理性涉入而未经理解的经验、赤裸的事实。如果从日常理解的世界和事物中,去除判断、理性、持久性和规律,我们就获得了纯粹第二性的存在样态。第二性作为外部世界的非我,它是陌生的、粗鲁的、没有教养的、不容商量的、未经邀请的、纯粹的。

非我必然,无语此际
第二性是表征存在的范畴,作为事实之第二性,不具有普遍性,含有绝对的必然性。第二性就是在和它者的相对中,无道理、无根由、没有由地绽放其自身蛮力。存在就是在和其他事物的较量中站出,成为和它者相对的第二性。

第二性和第一性一样,也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理解意味着合理化,描述意味着普遍化,而第二性是没有普遍性的。

第三性(thirdness)

顾青写到,“皮尔斯认为一个完整的符号由三部分构成:表象(符号)、对象和解释项。‘符号,延伸这个词到它最广泛的意义,是一种事物,被一个对象决定,并通过这个对象决定一个解释成为一种确定的意义。’(CP4. 531)符号、意义是皮尔斯现象学第三性范畴的典型例子。第三性主要以另外两范畴间纽带似的中介为因素,当仅从外部考虑它时,我们称它为规律,当我们从内外两方面来看它时,它就是观点或意见。第三性是可以被产生和发展的,也是有缘由的,它具有持续性和普遍性。”

从邱忠善的文章中,我归纳了第三性的如下特征:

中介融合,理性统一
第一性和第二性是现象的根本要素,但并非独立存在样态,我们不可能体验到纯粹的第一性和第二性。所有现象都是第一性(性质)、第二性(存在)和第三性(普遍性)的综合体。现象是三种样态缠绕纠结在一起的。作为意义之源的第三性,脱离了第一性和第二性就没有任何意义。

第三性作为中介,将第一性和第二性联结在一起,将入带入理性的统一。第三性意味着事物和世界并非全然是生疏陌异的,它意味着现象可以被理解,受法则和规律支配。

假设判断,普遍实在
纯粹的第一性和第二性只是理想之物,我们一看见某物就立即做出判断。判断赋予对象以普遍性,普遍性就是第三性。我们时常做出假设和判断,预言事物将按某种方式存在、变化或发展,断定事物遵循某种规律,这就是将一般、第三性赋予事物。

赋予意义,表象理解
第三性赋予第一性和第二性以意义,它意味着现象可以通过符号得以表象。符号指向对象,被符号决定的解释项作为符号的意义同时指向该对象。在此三元关系中,符号在某个方面(第一性)代表对象(第二性),并且决定着其解释项(第三性)。

通过意义和解释,第三性和第一性、第二性结合起来。表象就是假设和判断,它们将一般性和普遍性赋予对象。

规范科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

皮尔士认为,规范科学主要有逻辑学、伦理学和美学三种,而最典型的规范科学则是伦理学,即所谓的“中部规范科学”(mid-normative science)。他把美学放在最基本的位置,美学决定了伦理学,伦理学决定了逻辑学。许多人不理解他的这个思想。为何逻辑学是由伦理学来决定,最后又是由美学来决定的呢?

皮尔士将规范科学(normative science)界定为有关为 [理想目标] 的科学。逻辑学、伦理学和美学来说,它们各自的理想目标是什么呢?

美学:美(beauty) – 不带任何努力,在直接性上,我们会想要什么样的东西。
伦理学:善(goodness) – 我们的努力应该指向什么目标。
逻辑学:真(truth) – 推理或思想追求的目标。

伦理学的理想目标是“至善”(summom bonum),皮尔士认为所谓至善就是“不带任何努力,在直接性上,我们会想要有什么样的东西”。这个定义其实正是他所界定的美学所关注的“理想目标”,因此,美学是伦理学的基础。

皮尔士认为逻辑学是伦理学的一个特例,伦理学探究的是[我们的努力应该指向什么目标],逻辑学探究的是[我们的推理或思想应该指向真,而不是假]。伦理学将行为和理想目标的符合区分为[好]的行为或[坏]的行为,逻辑学将逻辑区分为[好]的逻辑或[坏]的逻辑。

皮尔士还以自己的经历形象地描述了伦理学对于逻辑学研究的助益:“在我把逻辑学归在伦理学指导下以前,它就已经是一扇玻璃窗,透过去我们可以看到许多重要真理,但灰尘让其变得模糊,上面的沟纹也令细理扭曲。根据伦理学的指导,我把玻璃熔掉,令其变成液态。我把它过滤清澈,浇铸在正确的模子里;等它变硬时,我再不辞辛劳地将其擦亮。现在它成了一片相当透亮的镜子,能看出许多之前不能看到的东西。”

如果将现代社会大众所讨论的[理性]与逻辑学类比,将[感性]与美学类比,按照皮尔斯的观点,那么理性最终的根源是感性?这个推论似乎有些违反常识。读者们,你们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下篇

皮尔斯的现象学范畴实在是太抽象,不容易理解。尤其是第一性、第二性都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有些类似《道德经》说的“道可道非恒道”,或者维特根斯坦说的“不可说”,近年的确有学者在研究皮尔斯学说和维特根斯坦的关系。这个话题又绕到了波兰尼的隐性知识那里。

遗憾的是,我们现在只能阅读皮尔斯的文集,阅读其他人对皮尔斯的文字的解读进而形成的文字。读了一些文字之后,我对现象学三范畴有了一些理解,这些理解是否符合皮尔斯的原意呢?下篇让我们来活学活用一下皮尔斯的第一性、第二性、第三性,看看通过案例练习是否可以增进我们的理解。

在浏览下篇之前,你也可以找一个案例,做一下第一性、第二性、第三性的练习。做完你的案例练习,再看我的案例练习,我们彼此对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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